第二十一章 欢乐时光 二(1/2)


  后来,凭着这碗鸡汤小馄饨,老板娘和老板发了,不但买了房子,连商铺都连着吃了好几间。
  在我们那个年代,摆摊是真的能赚钱。
  当然,最重要的,是摆摊没有房租压力,刨去成本,每天赚一块钱也是自己的。
  开店的话,赚十块钱,五块钱是房东的,剩下的五块钱还得兼顾人工,成本等等。
  但就是这样,当年开店也是有钱赚的。
  哪像现在,开店就约等于给房东打工。
  现在的大环境,是开店真不如摆摊,摆摊还不如去打工了。
  打工不管怎么样,每个月有固定收入。
  自己做,可能风里来雨里去的,一个月却没赚多少钱。
  当然,凡事也不是绝对,摆摊还是相对自由的。
  今天心情不好,可以早点收摊。
  想多赚点,就晚点收,全靠自己。
  可开店的话,就纯属坐牢了。
  一天不做,还真的不行。
  毕竟,每天的租金可是实打实摆在眼前。
  你不想开,不要紧。
  可你猜人家房东要不要收租金?
  后来,我搬了家,由于路程实在太远,那边就去了少了。
  不过有一次,也不知道为啥,我突然很怀念那碗馄饨,于是,我特意骑车一小时前往老房子那,却发现,当年的馄饨摊变成了自行车库。询问了熟人后得知,老板两夫妻早就不做馄饨了。
  现在的他们,一个当包租婆,另一个则是包租公。
  想了想也是,收租金肯定比自己做要快活得多。
  说跑题了。
  吃完馄饨,我一般会回去午睡两小时。
  下午起床后,我会从后门溜进大军家的游戏机房,打街头霸王。
  至于为什么走后门?
  因为那会游戏机厅的外面,必须挂一块牌子:除法定假日外,未成年人不得进入.......
  当然,大多数的时间里,这块牌子真不如厕所里的厕纸,懂得都懂。
  我对格斗游戏是有天赋的,大军无论用摇摇杆的正手还是反手,都不是我的对手。
  因此,每次和我切磋,他都要拿整整一盒的铜板和我打车轮战,等到我手指都按肿了,他再聚精会神,将我击败。
  但他不知道的是,我输给他,可是故意的行为。
  而且输给他,比赢他更难。
  毕竟你也不能站着不动让他打不是?
  那样也太假了,大军会觉得是在侮辱他。
  也就是说,输给他的过程里,你不但要按轻拳,然后重拳,时不时地还得出几脚,放个连招磨他点血什么的。
  最后,在双方都残血的情况下,还要制造一个不小心就输了的假象,来满足他的虚荣心。
  逼真的演技,根本不会识破,奥斯卡也欠座小金人的那种。
  要知道,哥放得可不是水,而是太平洋。
  开心太平洋......
  可以说,大军热爱格斗游戏,可格斗游戏却不爱他。
  可能他生下来,天赋点都点在了干架上。
  大军干仗是我见过最厉害的那一梯队的,如果把目前出场的人物做个排名。
  那么排名如下:
  T0级别——???备注(未登场)
  T1级别——大军,备注(干架真有一手的,而且保质期超长,从小到高中都巨能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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