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最后的欢乐时光(1/2)


  我和大军,就那么渡过了一段欢乐时光。
  无拘无束,想干嘛就干嘛。
  幼儿园时光,恐怕是我最开心的日子。
  因为整整一学期,我有近一半的日子,不用被老师管着。
  空了就打格斗游戏,或者和大军研究干架的技术。
  至于幼儿园,偶尔去下,混个脸熟就行了。
  不过我也知道,这脸肯定是混不熟的。
  虽说,也算是3年的幼儿园生涯。
  但在班上,除了那六七个喜欢搞事的男生,大部分我都叫不出名,甚至连脸都记不住。
  这也直接导致了,某一天,我在路上走着,忽然听有人背后喊我名,可当我转过身去,看着后面乌泱泱的人,都不知道喊我的是哪个。
  当然,也有个例外。
  一个妹子,或者说是一个女同学。
  而我记得她的原因,纯粹是她只要每次见到我,都要打招呼,打完招呼,还要自报名字一番,叽叽喳喳的,废话贼多,像一只烦人的小麻雀。
  可她这样做的效果,就是我即便忘记了幼儿园所有同学老师的名字,却至今记得她的名字。
  当然,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所以原谅我不能写真名,连化名都不行。
  在这里,我就称她为“小麻雀”吧。
  “小麻雀”得益于父母优秀的基因,长得非常漂亮,她妈妈每天又把她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加上她懂礼貌,家教好,性格又落落大方,亲和力极高。
  所以,无论是老师还是同学们,都很喜欢她。
  即便,一个经常欺负她,揪她辫子的男同学。
  她只要见着面也是十分有礼貌的打招呼,请他吃家里带来的零食还有水果,毫不记仇,甚至放假还邀请该男生去她家玩........
  在我们喊着人与人、人与自然和睦相处,建立和谐社会的今天,“小麻雀”却在三十多年前就将口号付诸于行动,且进一步升华,将死敌彻底变为了舔狗,最终舔得一无所有,结局相当凄惨。
  为何我会那么说?
  因为就在我们初中那年。
  就是那个当年经常欺负她的男同学,独自一人,带着一把弹簧刀,在一个下午,翻墙进了另一所初中的篮球场,把一个素不相识的男生给捅了三十几刀,当场死亡。
  我一位在‘刑大’当蜀黍的伯伯,在某一年吃年夜饭时,透露过一些现场情形,说行凶的男孩子也太狠了,那个不幸被捅死的男生,光脖子就挨了十九下,脑袋离断掉就差了一层皮........好不容易养那么大的儿子,他妈妈不得哭死?
  我想,不但他妈妈得哭死,那位妈妈的双眼,恐怕也得哭瞎,两户人家都没有好过的。
  而为什么行凶的原因,咱也不敢说,咱也不敢问,只知道可能是情杀,和小麻雀有那么一丝丝的关系。
  可,也就那么点关系而已,毕竟杀人的,又不是她对吧。
  什么?
  你问我小麻雀去哪了?
  哦,对了,那件事过后,小麻雀自然什么事都没,该读书读书,该谈恋爱谈恋爱。
  换男朋友的频率也极高,没有半个连至少也有一个半排。
  高中毕业后,小麻雀去了“带英帝国”留学,一年费用一百万软妹币的那种。
  像这种比较贵的国家,咱土包子没去过,也不知道她这个算什么档次,一百万算不算多?
  不过,她家应该是有点钱的。
  至于现在么,小麻雀应该穿着洋气的衣服,坐在巴斯最著名的街道上,享受着英式下午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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