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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父亲曾说,人生就是一场比赛,和别人比,也和自己比,上半场是上学,若不能从大学门里顺利出来,上半场的成绩便是不及格。之后到退休,是下半场,退休以后,就是加时赛了。他的下半场遭遇了重创,不过,他还有逆转的机会。
  按他的说法,我当时还在上半场。
  那所大学离我家一点都算不上远,以我心无旁骛的步伐,还费不上半个小时。我决定住在学校,这和距离无关。我觉得孤孤单单一个人住在外表上看起来再像家的屋子,也不能给它戴上一顶家的帽子。况且,学校里还有可以打趣的室友,能混饱肚子的饭菜,养眼的女生。
  我们宿舍住了八个汉子,这是那时大学里的标配,至少在我们学校如此。那时,校园里还流行着一种可笑的宿舍文化,那就是宿舍的人按年龄排出老大老二,一直到老八。这样,当人一多时,总会有若干个老大,当然,老二至老八也永远都不会缺少。
  我们宿舍的人都腻味这般称呼,它让人总是想起水泊梁山人的粗蛮,还有血泪纷飞的江湖。于是,我们想创造一种新的流行,在经过几个夜晚的盘剥后,我们终于抽出了周秦汉唐宋元明清八个字,用它们替代了那些称呼。这让我们激动万分,觉得这种新的称呼会成为一种流行,可它始终没有流行起来,最多只是溅起了几滴小水珠。化学系的新生们试着用上了化学元素,这虽然足够别致,可叫起来别扭到硌牙。
  我排到宋,这个名我背了整整四年。原本我们算计着是要背一辈子的,没想到一毕业,我就再没见过他们中的任何一个。
  大学是一个残缺的社会,它缺少正常社会的某些规则,却又把另一些给强化了。这是我到大学后第一周的想法,我把这个想法写在废纸上后,让带哲学课的老师给看到了,这个古板又不失风趣的老太太在后面添了一句——完整的社会就是各种残缺小社会的总和。哲学老师一旦爆发,别人只有在一边发呆去。
  当时,那个年龄该有的生猛和与生俱来的忠厚总在我体内打架,所以,和我有交集的大多数人在绝大多数时间都认为我具备基本的人品底子,只是偶尔在语言和行为上会不着调。就像我常穿的那身质朴的运动服,远处看上去无可厚非,如果置于眼前,就能看着衣襟上有几个圆圆的洞,还排列成北斗七星的样子。那是被烟头烫的,最开始的两三个可能还是无意烫的,后来,就有意弄成了这个并不带有任何隐喻的图案。
  经过我半个月的观察,大学的规则之一就是要露脸,而真真能做到露脸的只有三种人:壮汉、流氓和书虫。流氓我估计做不成。我父亲曾说过,我们整个家族,就没出过一个流氓,他还加了一句——连祖上也没出过。我也不知祖上的状况,若是真有过,只能证明我和我父亲对祖上一样的无知。我也成不了书虫,理由是我不喜欢读书,从小学到大学,每隔几天,我都要把不读书的日子美美地向往上一回。
  我选择了做壮汉,这是一个很正常的选择,不需要理由。好在我有做壮汉的底蕴,我超值承继了父亲高大的基因,到上大学时,已经有一米八六,当然,我母亲也把她麦色的皮肤跟我分享。不过,这方面,他们也有些吝啬了,没舍得将他们的俊美等等献出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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