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贝斯能出声就行(1/3)


  表演开始,一个蘑菇头发型、戴着墨镜的男生抱着一把木吉他站到前列,伴随着口中“one,two,three,four”作为开始的标志,主唱的右手在木吉他首先刷起了和弦。
  这是一首Oasis的歌,作为前奏的和弦是很经典的具有Noel色彩的和弦,虽然林雨不知道这首歌的具体名称,但他知道这首歌来自Oasis的第二张专辑,因为不久前他才在父亲的老屋里见过这张专辑,想到这里林雨忽觉一惊,他心里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测。
  蘑菇头的发型明显是为了致敬披头士,但主唱的声线既不像列侬那样清亮,也不像保罗那样深沉磁性,蘑菇头主唱的声音高亢又浑厚,虽然有些稚嫩,驾驭这首歌还是轻而易举的。在林雨的喜好里,相较于摇滚乐队的主唱唱功,情绪和情感在现场表演里起更大的作用。
  电吉他和鼓的部分进入主歌,鼓的力道有些弱,节奏也有些不稳,一如架子鼓座上的鼓手一样瘦小;负责和弦垫音的节奏吉他手也是平平无奇,不好也不坏。
  一段副歌之后,一个穿着露脐装和脱水牛仔裤、留着中短发的女生站上前来,抱着电吉他就是一段solo,solo虽然只是简单的爬格子套路,但电吉他出色的音色和女吉他手的英姿赢得场下一阵欢呼,只是不知道这欢呼声是因为吉他手的solo还是女生飒爽的英姿。
  歌曲结束,场下还是送来阵阵的欢呼声和掌声,主唱对着观众深深鞠了一躬,说道:“谢谢,谢谢大家,我们是超音速乐队,我们的表演风格是朋克和英式摇滚,如果有意向加入我们的同学欢迎来旁边来棚子里报名,不限经验,谢谢。”
  同样有学生乐队经历的林雨对这样的乐队再熟悉不过:一群志同道合的大学生,为了音乐梦想聚在一起,组成一支活力的乐队,不过一般这种乐队的生涯都会随着成员毕业后各奔东西而结束。
  超音速乐队下了台,下一支上场的乐队让林雨眼前一亮:他们乐手齐备,手上的吉他一手的Fender或者Gibson,这些进口乐器在当年价格不菲,乐手的服装和打扮更是吸人眼球,主唱一条大辫子,吉他手莫西干,鼓手爆炸头,几人身着黑色皮衣,坦胸漏肚,比起上一支乐队的学生装扮那可就太时髦了,即使是放到林雨生活的二十一世纪也毫不落伍。
  这支乐队表演的是一首来自唐朝乐队的金属歌曲,瞬间就点燃了全场,在周围参加其他社团活动的学生也都围过来看。
  这支乐队技术成熟,乐手的表演都具有个人魅力,周围的学生都随着节奏挥舞着双手,大幅度地扭动着身体,跟先前超音速乐队的表演比起来,这支金属乐队更受大学生的喜欢。林雨注意到先前表演的那只学生范十足的乐队成员也都仔细看着这支金属风格乐队的表演。
  表演很快就结束,后面的表演就是一些为吉他社招新的吉他独奏和其他音乐社团的表演,看来迎江大学目前就这两支乐队。
  围在这边的人群逐渐散去,排在金属乐队招新棚子外的人排了很长的队列,而那支学生范的超音速乐队的棚子外却没有人的身影,几个乐队成员试图拉拢路过的学生,不过大家好像都绕过他们的棚子去向金属乐队的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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