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出生(1/1)


  生,是人的开端,是生命体验的开始。所有的意义与价值,从这出生这一刻开始。
  随着现代社会分工的精细化、商业的多样性,家庭的背景从信仰、文化、经济差别巨大,加上家庭知识结构不同和全球交流的不断演进,每个人的出生家庭差异巨大。
  受出生受家庭的影响,每个人接受完全不同的信仰、文化、经济和价值观的灌输。这样看出生在什么家庭会决定一个人一生吗?我认为在物质层面可能会有一定影响,但是丝毫不能撼动精神层面。生在什么家庭,拥有多少财富,与这一生的意义与价值丝毫无关。生在上层阶级和商业帝国家族,会有更多的闲暇时间思考,哲学始于闲暇与惊奇。但知识和人生意义与价值没有必然等号。马可奥勒留“即使深处皇宫,我依然可以获得人生幸福”就是对家庭与幸福最好的阐释。什么家庭和人生意义、价值关系不大,人正是这个自由意志,就比如上帝的审判不是按照人类的善恶,而是上帝的意志,不然人的行为就觉得了上帝的审判,这是不合乎宇宙法则的。
  人的自由意志至关重要,突破了家庭信仰、文化、经济的固化,才使得人类生命,才显得有意义与价值。如果一个人的人生从一出生,就被固定,那么这将是人类最可悲的事情,人生将了无生趣。因为有自由意志的存在,恩赐给人类无限的希望与梦。弗洛伊德的原生家庭人生宿命论也逐渐被人放弃,原生家庭原则上犯了滑坡谬误和诉诸动机。如果出生在什么家庭,就会怎么,然后会怎么?这样的逻辑必然给原生家庭不好的人去从事犯罪或者消极人生给了理论基础,这是荒谬的滑坡谬误,从一个出生为基础,无限错误关联一切罪恶人生的演绎。
  任何无意义与无价值,也不能追溯到原生家庭,这样的因果追溯,也犯了起源谬误。一个好的起源,有可能带来一个坏的结果,一个坏的起源也可以带来一个好的结果。起源不能必然的得到和推导出结果,所以出生家庭和生命的意义与价值也无必然联系。
  当一个人犯罪,也不能质疑他的动机是家庭的原因,这就犯了诉诸动机。动机不能质疑,我们只能考察他的实际行动,他该承担什么样的结果,不然我们酒犯了诛心,加入法要诛心,那么我们没人人都应该被宣判。所以出生和犯罪不能有必然的关联。
  人生的意义,与出生的家庭无必然关系,这才是生命的伟大之处。我们的生命怎么绽放,无需参考出生,是我们自由意志的提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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