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洞穴(1/3)


  绝境长城之外,是七国文明没有也无法覆盖的地方。
  那里终年冰雪覆盖,即便是福泽整个维斯特洛的长夏,也不能让塞外暖和一分。
  那里资源匮乏,生存不易。一个氏族的存续,总要以数个氏族的消亡为代价。
  于是,当史塔克家族的“筑城者布兰登”开始修建长城的那一天起,长城内外就已经被分割成了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塞外自由而混乱,城内压抑而有序。
  在塞外的自由混乱中,生存是自由民们的第一要务,他们去偷去抢,去掠夺,去杀戮,都是为了让自己活下去。
  南方人的道德,对他们来说是枷锁。
  而南方人信奉的那套,世世代代向某个家族效忠的宗法体制,则更是笑话。
  自由民选择要跟随的领袖时,既不看重血统,也不重视身份,而只在乎强大。
  只要这个领袖足够强大,能带领他们活下去,就能得到他们的誓死追随。
  但是如果这个领袖变得愚蠢而又贪敝,就会弃若敝履。
  自由民们是独立的有尊严的个体,而不是领袖的私产。
  这种严酷环境下形成的政治传统,不仅让塞外的人类被划成为一个独立的族属,也给那些与普通人类略有区别的种族一丝生存的空间。
  例如巨人、森林之子,乃至异鬼,当然还有矮子“达蒙”所属的毛脚民。
  毛脚民是人类的一个分支,他们天生拥有一双毛茸茸的大脚,比在脚上包裹熊皮还暖和,但是身高只有普通人类的三分之二。
  他们是天生的斥候,小偷,还能扮作小孩出入一些不适合正常的成年人类出现的地方。他们天生乐观,爱唱歌,爱喝酒,有毛脚民出现的地方,就有欢乐。
  只是,严酷的塞外并不是适合这个种族繁衍的环境。
  在漫长的煎熬中,达蒙的氏族人数越来越少,直到两年前,他的母亲去世之后,整个氏族里只剩下他一个人。
  后来,他凭借自己敏捷的身手和良好的视力,以斥候的身份,加入了一支自由民狩猎小队,再然后就稀里糊涂的来到了长城之南。
  他不恨守夜人,也不恨北境人。
  他追随罗恩外出劫掠,只是因为作为前“乌鸦”的罗恩对南方更熟悉。
  当更强的刘芒出现在眼前时,达蒙并不介意献上自己的能力,为他所用……至于献上忠诚,达蒙翻遍了全身,都没有找到这个东西。
  而他投靠刘芒的之后的第一个任务,就是找到前东家的积蓄作为投名状交上去。
  只是随着行程的持续,在林间穿行了大半天的刘芒越走越觉得不大对劲,便问到,“达蒙,你们的营地是这个方向么?尼克·佛梅尔跟我说,你们和他的见面的地方,是一片长着几棵大树的草甸。”
  达蒙立刻跑到刘芒的马前,弯腰谄媚地说道,“刘芒老爷,这条路没错。我们的营地其实离褐水村不远。之前首领每次在草甸上约见尼克那混蛋,只是为了让他无法判断我们驻地的位置。”
  “哦,”刘芒恍然大悟,“你们首领还挺精明的啊。”
  “再精明的猎物也是猎手的食物。”
  这个马屁有些直白,刘芒笑道,“诶?我不是听说自由民都很实诚么,怎么也会奉承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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