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移花接木(1/3)


  “妈的!你找死!”看着翡翠石棺化成一堆翡翠碎石,那小辫子以为是郑寳在捣鬼,一张苍白的脸都扭曲了,厉声怒骂,同时手也伸向自己的腰间。
  “阴阳人,你干什么,我草你妈的,早看你不爽了,郑寳他又不是故意的,你信不信老子一枪毙了你!”不过还不待郑寳说话,胖子忽然握着一把小手枪指着那小辫子的脑袋狠声大骂,之前在外面时他从那些保镖的身上搜过来的手枪终于派上了用场,胖子可是明白人,之前那小辫子明显就是准备动手,我们现在和郑寳可谓是同一根绳上的蚂蚱,只要郑寳出了意外,那余老头绝对不会让我和胖子活着走下长白山。
  “杀我,就你?”那小辫子见胖子手里不知何时忽然多出一把枪来,也是神情一滞,对于他们这些高手来说最痛恨的就是热武器,看着黑洞洞的枪口,那小辫子也不敢轻举妄动,放在腰间的手没再有动作。
  价值连城的翡翠石棺被毁,不过并不是郑寳有意为之,那余老头见双方剑拨弩张,忙站出来劝解,听了余老头的话,那小辫子的脸色稍稍好了些,不过看向我们的眼神里还是充满了杀意。
  “胖子,把枪收起来,曹大眼是生意人,我想余老不会做亏本的生意的,对吧,余老?”郑寳示意胖子冷静一点,接着又看了看余老头,很有深意的说。
  “那是自然,退回去,别坏了老板的大事!”余老头笑了笑,对那小辫子的说。
  郑寳他们在对峙,陈思明却头都没有抬过,自从那石棺上出现红色条纹之后,他的眼睛就没离开过那口翡翠棺材,待石棺毁了之后,他更是蹲在那石棺旁,一点一点的清理着那石棺,其实郑寳他们虽然是在对峙,目光却也都没离开过那石棺,他们的心都系在碎石下的那尸体之上。
  陈思明理也不理众人,仿佛在无人之境中一般,拿着小毛刷子在一点点的清理着那尸体上的碎翡翠,我们都站在旁边看着,默不作声,慢慢的那具尸体的身体被清理了出来。
  金缕玉衣!
  众人都是精神一震,金缕玉衣虽然出土的不少(解放后出土了十多件),可除了徐州靖王刘恭墓中出土的保存的好些之外,其余的大多已经受损了,像眼前保存这么好的还是第一次见到,它是用许多四角穿有小孔的玉片,用金丝、银丝或铜丝编缀起来的,灯光一照,金光闪闪。
  金缕玉衣是汉代规格最高的丧葬殓服,大致出现在西汉文景时期。据《西京杂志》记载,汉代帝王下葬都用“珠襦玉匣”,形如铠甲,用金丝连接。这种玉匣就是人们日常说的金缕玉衣。当时人们十分迷信玉能够保持尸骨不朽,更把玉作为一种高贵的礼器和身份的象征。
  不过这玉衣当时也不是随便穿的,在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一切穿衣打扮丧葬规格都要合乎礼法,这玉衣的穿法也同样,事实上帝王只有在死后才可以穿“金缕玉衣”。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传说中的金缕玉衣,自然不免多看了几眼,胖子也是双眼放光,这杨琏真珈的墓里东西虽少,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而且随便拿出一样可都是稀世珍宝,胖子看着看着,不由咽了口唾沫,心中暗暗决定,等会怎么着也要捞两件东西走。
  在清理出金缕玉衣之后陈思明并没有停下手里的活,不一会儿就把那尸体的头部给清理了出来,不过让我们奇怪的是,这具杨琏真珈似乎爱搞神秘,居然给自己打造了一副纯金的狼头面具,我知道历史上有个爱戴面具的人——兰陵王,兰陵王是高欢之孙,高澄之子,高洋的侄儿。名高肃,又名高孝瓘,字长恭。史载:“长恭貌柔心壮,音容兼美。为将躬勤细事,每得甘美,虽一瓜数果,必与将士共之。”传说中他长得特别妖艳,帅的不可方物,为了遮掩自己的容貌没事就戴着个面具。不过这杨琏真珈也戴着个面具,这是闹哪样,难道也是因为长得太帅?这个说法可从没听说过,那他带面具的目的是为了什么?众人都想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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