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有那么好吃吗?(1/4)


  “勒勒魁,这烙饼有那么好吃吗?”
  火塘旁边,卡洛斯眉头紧皱的看着勒勒魁,质疑和不解的表情挤满在英俊的脸庞上。
  王奶牛也看着勒勒魁,它也不明白,那东西竟然能吃?
  “主人,这油饼香极了,勒勒魁喜欢!”
  在他侧面,勒勒魁两口就咬掉了手里烙饼的一小半,又往嘴里塞了一条肉干,然后一起大口猛嚼。
  卡洛斯的表情挤成一团,变成更大的困惑,他无言以对————做这烙饼时,他只考虑怎么样热量更高,根本就没考虑味道,起码放了正常量五倍的油和三倍的盐。
  虽然勒勒魁吃的很香,但作为烹饪者的他并没有多少喜悦。这根本就不是他的正常水平,从味道来说,这是完全的失败之作。
  这可怜的孩子,之前还是部落的继承人呢,看来真没吃过什么好东西。
  嗯,也有可能是太饿了!
  毕竟,从午后一直赶路到晚上,赶了大半天路,结果晚饭里被马鲁佐夫下了毒,没吃两口就被毒晕了。
  现在都快午夜了,一米九个头的强壮小伙子,整整12个小时没吃什么东西,一定是太饿了,这‘香椰群岛’大王子的实际饮食品味肯定没有那么低的。
  卡洛斯心里默默给勒勒魁找了理由。
  “勒勒魁,等到了斩首城,我给你做‘葱花油饼’和‘鸡蛋饼’,那才算得上比较美味的主食。”
  卡洛斯怜悯的看着眼前的壮汉,心里又补充了一句:“作为我‘吃货天朝’人的扈从,不能在美食的品味上这么掉价儿,简直是丢主人的脸面!”
  “好,谢谢主人。”
  勒勒魁咧嘴一笑,接着,又啃了一大口烙饼。
  卡洛斯看着他那满手满嘴的油脂,心里叹了口气,感觉培养他‘美食鉴赏能力’之路任重道远。
  不过,他很有信心。
  因吃不惯外卖,上辈子他毕业后经常自己下厨,没几年就成为了‘吃货天朝’家常菜业余选手中的佼佼者。这两年,已经就超越了自己的母亲大人、祖母大人以及两位婶婶,被全家赋予了年夜饭的掌勺大权。
  现在他在战斗方面,可能还比不过马鲁佐夫这个中尉,但在烹饪水平上,他傲视诸位男爵的厨子!而在美食的品味和经历上,起码伯爵及以上的大贵族,或者身价十万镑以上的富翁,才能与他相比。
  这一点上,他绝不妄自菲薄,绝不谦虚!
  这是时代的差距,这是祖国文化的碾压!
  而且,两百年前的‘大迁徙’,让这个世界的文化遭受重创,文明倒退,很多传承中断,各方面都是,包括饮食文化。
  上辈子祖国的饮食文化,对上这个世界最巅峰的第五纪元时期的饮食,他都有信心至少是平分秋色。
  更别提现在的第八纪元了。
  只需要给他半年!
  甚至只需要三个月,他就能让勒勒魁看到男爵的宴席菜肴也兴致缺缺,甚至嗤之以鼻——原主小时候曾经两次参加过男爵举办的宴会,他知道那是什么水平。
  “鱼香肉丝、京酱肉丝、猪肉炖粉条、糖醋里脊、糖醋排骨、水煮鱼、酸菜鱼、······哪怕是西红柿炒鸡蛋也行呐!真是越想越想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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