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大明捕快(1/2)


  大明盛世,风调雨顺,国泰民安。
  武辰是一个小小的捕快,穿越过来一年有余。
  他却爱死了现在的生活,只想在这个小捕快的位置上混一辈子。
  日常生活,便是一大早自衙门点卯后,便挎刀出门巡街。
  说是巡街,其实也就是逛街。
  看些风光霁色,人间繁华,调戏调戏小媳妇,逗弄逗弄小寡妇。
  听些说书,看些杂耍,吹吹牛逼,钓鱼打牌,好不快哉。
  累了便于街头巷尾买些小吃,摊贩们都畏惧公门里的人物。
  快班的其他同僚往往能借此大吃霸王餐,武辰虽也贪财,却从不赖账,市井之中颇有一些好名声。
  白日公差闲适,酉时一刻下值,便邀三五酒肉朋友,前往青楼一聚。
  左手右手一个小姐姐,快快活活到天亮。
  这简直就是前世社畜人生哪怕奋斗到零零七飞起来都赶不上的好日子,武辰希望这样的好日子能永久持续下去。
  虽说捕快的薪俸一月只有一贯钱,还常受上官克扣。
  不过谁在乎那点薪俸呢,洋县这样一座县城,人口不过十万,三班衙役也才四十几人。
  而三班衙役中主管缉拿捕盗、巡城治安的快班,也才总共十五人。
  十五人管全县十万人的治安,自然有着极大的权力。
  所以少不了各方面灰色分红,一月下来能有五到十两银子,抵得上十贯钱钞。
  而景城最便宜的两进宅子也才二十两,一个捕快一年收入可买近六套房产。
  放武辰前世,那是妥妥的金领阶层!
  这样的生活,他如何能够不爱。
  当然,一座城市不可能没有治安问题,若遇打架滋事,只需等事情结束再出来收场。
  原告被告都得给他钱,否则往衙门里一送,杀威棒一打,谁不老老实实?
  但也有例外,如发生大案,非江湖争斗仇杀,而是到衙门里立案的那种。
  往往会被限期破案,短则三五日,长则半个月。
  案子能破还好,破不了整个快班都得倒大霉,时常少不了挨板子。
  武辰悠哉悠哉拿着串鱼丸,今日打算巡游到江边码头,顺便借根鱼竿,钓上一天鱼。
  正走在路上,背后传来喊声,“武辰,还悠哉悠哉呢!出事了,县太爷召集大家到衙门里集合!
  幸亏你还在巡逻,若跑地方偷懒,少不了你一顿板子!”
  武辰愕然回头,看到是同僚兼酒肉好友陆鹏。
  不禁问道:“出了啥事,看你慌慌张张的,别是什么大案子吧?”
  陆鹏脸色凝重,“还真让你说中了,就是出了灭门大案!
  县太爷限期三日破案,嘿嘿,郭捕头现在已急得嘴唇冒泡,四下喊人集合去了。”
  武辰抚额,鱼丸也没心情吃了,随手扔掉,痛苦道:“怎么突然就出了这么件倒霉事。”
  两人同时前往县衙,正好路过一个同僚家门。
  武辰停步,“李长戈说不定在家中呢。”
  陆鹏不满道:“你管他干嘛,一个自以为是的东西,早晚有一天得被扫地出门!”
  武辰摇了摇头,坚持敲开门。
  李长戈是新入职三个月的同僚,早先听闻在荆湖绝刀门学艺,算是所有快手里面功夫最好的,仅次于郭捕头。
  但其为人板正,看不惯衙门里许多事,故而遭受排斥,连每月的分红都没他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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