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初入职场 5(2/3)


  何爱云态度坚决地向父母提出结婚的要求,父母知道她的个性,这次怕是拦不住了,她也长大了,只有同意。
  他们要求黄昊亲自来家里,提出结婚的请求。
  何爱云向单位提出了要房子结婚的请求。单位领导曾经是何永亮的下属,自然乐意做这个人情,就把农业局大院里的一栋两层楼的一楼的一个套房分配给她。
  他们的婚事非常简单,两人去民政局领了结婚证,粉刷了一下房间,买了一些简单的家具。黄昊在客厅的墙上,画了一对可爱的熊猫在吃竹笋,寓意着和谐幸福。
  结婚那一天,黄昊家里没来人,由何利国抱一床新被子陪着何爱云,跟黄昊一起从家里走到那间新房,放一封鞭炮,算是完成了出嫁仪式。
  何爱云不怕别人议论什么,觉得终于与心爱的人,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心里还蛮兴奋的。
  黄昊也不住电器厂的宿舍了,小两口开始了夫妻生活。何爱云就在大院的一栋楼上上班,快到中午的时候,都可以溜回来淘米做饭。
  有了家庭,可能不久还会增添新的生命,黄昊觉得自己的压力更大,便加紧了代理诉讼的事。他希望尽快在县城打开一点名气。
  虽然何爱云父母同意了婚事,但他想通过行动来证明,他们的女儿没有嫁错人。
  黄昊写好诉状,就来到县人民法院,找到院长办公室。
  他先亮出了自己的实习记者证,然后递交了起诉状。
  院长看了一下起诉状,对他说:“小黄,我说两点。第一点,你这个实习记者证不能乱用;第二点,这个事情来反映多次了,是没办法处理的。”
  黄昊见他这么说,就不认同,也不怕他,直直地看着他说:“请问院长,哪一条法律条文规定,法院可以不接受诉状?”
  院长看他态度坚决,语气就变了:“小黄,我跟你说,不是我们不接这个诉状,而是接了也没有用嘛。这个情况我们跟城关镇了解过的,那个竹器厂倒闭了。钱拿不回来的。”
  黄昊说:“钱是否拿得回来,判赢判输,那是诉讼结果。不接诉状,是法律程序问题。如果法院不接诉状,我就向上面反映。”
  院长有点恼火:“你还反映,这多大的事。反映有用吗?”
  黄昊说:“或许有用,或许没用。不接诉状,就是违反了诉讼程序。”
  院长见他这么说,就接了诉状,说:“那行,我安排之后,再通知你。””
  递交诉状后,黄昊担心情况如院长所说的没有下文,又想了其他办法。
  在何永亮家吃饭时,黄昊把这事也说了。何永亮觉得他胆子太大了,之前能帮老百姓维权生姜事宜,是遇到了开明的贺书记。现在连城关镇都被他当成被告,会不会惹事生非。
  黄昊说:“爸(结婚后改口了),您之前是政法委领导,知道法制应该公正公平。我代理这起官司是有法律依据的,我也不会乱来。”
  何永亮:“你的能力,我不否认。但你年轻,要注意保护自己,有什么需要我出面的,跟我说一下。别乱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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