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欲要取之,必先予之(1/3)


  “尼多姆公使,瑞贝克先生。”主持南洋及中南地区外交事务的右侍郎傅恒荣在与到访的荷兰人稍事寒暄后,微笑着说道:“我们内阁政府经过多次讨论和研究,决定将给予巴达维亚、井里汶、安汶、巴邻旁(巨港),以及马六甲等几个城市特殊地位。你们东印度公司可以抽调事务官员与我们齐国政务部派驻的人员组成联合地方政府,这些城市除了军事防务、外交事务、海关税收,以及司法终审权由我们主导外,上述辖地行政、民事、商贸、居民生活等既有模式暂不做大的变更,并享有高度的自治权,中央政府不做过多干预。”
  东印度公司董事、高级特派代表扬·凡·瑞贝克闻言,转头看了看端着茶杯的莫里斯·尼多姆公使,却见他头也不抬,似乎被沁人心肺的茶香所陶醉,自顾自地轻轻品啄着。
  “那么,我们东印度公司此前所提出的继续保有香料的独家贸易垄断权,贵国政府是否有明确的回复?”扬·凡·瑞贝克知道齐国政府“收回”巴达维亚等东印度群岛殖民据点的决定已无可挽回,便试探性地询问香料的贸易垄断权。
  尽管香料已经在东印度公司的贸易份额中只占了不到百分之十,但好歹也是大两千万盾的生意,总不至于说给夺了就夺了吧?
  从五十多年前,荷兰东印度贸易的情况便发生了重大的变化。随着时间的流逝,东印度公司的进口商品中,胡椒和香料的占比持续下滑。如胡椒在1715年和1720年的销售额中的占比,骤减至3%,和占8%的高级香料加在一起,香料销售额也仅占销售总额的十分之一。回想起两百年前葡萄牙人来到亚洲之海的最大目的之一就是得到胡椒,一些高级香料等同于黄金,恍如隔世。
  那么,胡椒和香料的价值为什么会变得如此低下了呢?难道是因为欧洲人不使用胡椒和香料了吗?
  事实并非如此。即便是到了18世纪二十年代,荷兰东印度公司也还在继续稳定地进口一定数量的胡椒和香料到欧洲。1710年到1715年的胡椒进口额每年大概是500-550万荷兰盾,1715年到1720年增长到580万荷兰盾左右。根据年份的不同,多少会有一些变化,胡椒等香料的进口量基本上还是在缓慢增加。
  尽管如此,胡椒进口之所以变得不那么引人注目,是因为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进口总额增幅要比胡椒的增幅更大。与17世纪60年代的9千多万荷兰盾的进口总额相比,1720年进口总额高达2.1亿荷兰盾。在这期间,胡椒的进口单价几乎没有变动。也就是说,香料以外的更高价的商品,具体来说就是齐国的工业制成品、钢铁、皮毛、精密仪器、蔗糖、纺织品、茶、瓷器,以及咖啡、棕榈油、可可等新商品的进口大幅增加,这导致进口总额增大。从这个方面上来看,价格稳定的胡椒和香料的重要性就下降了许多。

和汉风再起之帝国时代差不多的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