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非遗文化风波(3/6)


  “咋就知道我上瑞峰山了。”刘老师笑着问。
  那人掏出手机说:“嘀,我刚刚还看您发的短视频呢。”
  接着十来天,他们每天固定一个时间在网上发布鹭河的视频,几乎把鹭河有名的景点都拍了个遍,获得了很多人的关注。很多外地网友纷纷留言问鹭河在哪里?周末就要来鹭河走走看看。
  可以说,满红和刘老师的短视频尝试获得了较大的成功,也收获了很多的粉丝。他们还计划着等拍完手头上的系列,就到回乡创业青年的项目上拍拍,帮助他们打开农产品的销路。
  可是,他们正打算执行这一计划时,鹭河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鹭河新街冒出了很多打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店面招牌。比如非物质文化遗产客家水酒,非物质文化遗产鹭河黄元米果,非物质文化遗产鹭河鱼丝,等等。这个奇怪的现象还被好事者拍下来发到网上去了,不发还好,一发全国人民都知道了。杨书记得知这个事情可把他急坏了,赶紧来到新街了解情况。到街上一看,好家伙,加起来有十来家这样的招牌。他一面吩咐工商所和城管大队工作人员赶紧和店主商量先把招牌拿下来,一面吩咐宣传谢委员找到在网上发布消息的人赶紧撤稿。
  杨书记走进一家水酒店问:“老乡啊,这非物质文化遗产客家水酒的牌子是怎么弄出来的?”
  “书记,是这样的,我前几天呢在咱们街上一家图文店给小孩打印试卷,突然看到有人做了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黄元米果的牌子。我心里就想,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啊,人家打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牌子,说明这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好啊,于是我就照样请图文老板做了一块。其他店老板看见我打了这样的牌子就问在哪里制作的牌子,他们也做到一个来。就这样,相互传开来了,大伙都来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牌子。”
  “原来是这样,你们要知道米果小镇的黄元米果的确是评上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啊,人家当然可以打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牌子了,你们没有评上那怎么行?”
  “都是鹭河人,怎么他的黄元米果可以评上非物质文化遗产,我的水酒就不行呢?”
  “你别着急,先把招牌拿下来,过几天,我们镇里开个大会,告诉大家怎么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没有申报上之前,大家可别再这样乱打招牌了。”
  杨书记又走访了几家商户,果然大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似懂非懂,但都充满着兴趣。
  杨书记叮嘱工商所和文化馆的同志说:“尽快召开一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及宣传大会,让大家弄明白非物质文化遗产到底是啥,为什么这样的招牌不可以随意悬挂。”
  乡镇正准备筹办会议,又有人到镇便民服务大厅来寻求帮助说:“今年是我回乡创业的第五个年头,我制作黄元米果也有五个年头了,可今天我接到一个法院的传票,说我不可以打鹭河黄元米果的招牌,因为有人已经把这几个字注册成商标了,我要用的话就得花钱购买使用费,一年要花一千块,不然要罚款两三万块。我就感到纳闷了,我们鹭河黄元米果至今有八百多年的历史了,家家户户都打黄元米果,很多回乡创业人都把黄元米果当农特产品卖,怎么现在我们鹭河黄元米果的品牌却被一个外地人给注册成商标了,而且还不让我们使用呢。”
  这样的投诉和求助,不止他一个,很多从事黄元米果制作销售的农户都遇到了同样的困惑,都说收到了一份来自法院的传票。杨书记让谢委员联合工商所好好查查。
  工商所的同志说:“书记,查到了,是一个社会组织注册了这个商标,看来我们维护老表的利益已经迫在眉睫了。”
  工商所的同志说:“我请教了律师,他说类似‘鹭河’这样的词含地名,而地名多是地理标志的含义,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所以我们鹭河黄元米果的品牌可以继续使用,不需要向该社会组织支付任何费用。另外,如果我们的老表在注册商标之前就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商标,那么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也无权禁止我们在原范围内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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