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记住我的名字(1/3)


  玲珑双剑则找上了我。
  无舌童子没动,蓝兰和香香于是也没动。
  至于曾珍曾珠,还不知道被温良玉的迷幻草弄晕在哪里呢?先解决这里的战斗才能考虑找她们。
  现在的情况其实极其不妙。因为我现在看到了战狼卜战和跛足夜狼真正的实力。
  如果小马和常无意还在这里,也许他们合力能与战狼卜战周旋一时半剑,虽然最后不出意外还是要败亡。
  而他们合力估计都在跛足夜狼手下活不到一盏茶功夫。
  这倒不是说跛足比卜战强多少,完全是由于功法克制的原因。
  卜战的攻击刚猛,但小马的拳头勉强可以撑几招,再加上常无意身法出众、狠辣剑法策应配合,一时半会也还能支撑。
  而跛足的轻功诡秘,变幻莫测,一掌拍出又有断山之势,克制常无意的身法,又能让小马抓瞎完全攻击不到人,所以真的打起来,小马和常无意会死得很快。
  但卜战和跛足应该也还是忌惮朱云惊人的实力,不想发生其他意外,所以才放任小马和常无意离开,即便是看起来没什么威胁的我,他们其实也还是愿意放走的。
  至少在我不知好歹、不知死活地非要撕破脸皮前是这样的。
  江湖情仇,绿林草莽。正如他们说的,朱五太爷想杀了他们,他们就杀了朱五太爷。
  传到江湖上也没有什么,绿林草莽又不是名门正派。
  然后他们要杀朱五太爷的独子,也不算什么,毕竟父仇不共戴天。
  只要朱云不放下杀父之仇,现在他们不杀朱云,以后朱云也绝对不会放过他们。
  至于我,一个路人而已。
  其实我好想做路人甲或乙或丙,轻轻的挥一挥衣袖,离开狼山这处杀场。
  但是我答应过沈先生的,而且我很喜欢朱云对小马说的那句“我可以保证,狼山上从此再也没有恶狼,也没有吃草的人。”
  我愿意相信朱云会真心去做这件事,因为我愿意相信越先生交朋友的眼光,我也愿意相信年轻人。
  但形势确实很恶劣。
  卜战和跛足一起闯荡江湖多年,战斗经验和战斗默契几乎天衣无缝,卜战正面主攻硬上,一根旱烟枪虎虎生风,跛足则瞬移游走牵制,不时来一下断山之掌,逼迫朱云只能与卜战硬接战,而且还不敢用全力免得被跛足攻袭。
  虽然朱云的一双拳头出神入化,有气吞山河万里之磅礴大势,其速比小马快很多,其力也比小马重得多,其变化更是让小马望尘莫及,但如此持续硬接战,他气息无法缓和,久战之下,必出致命破绽。
  何况他身中奇毒内功必不可久持。
  但是我也难呀。
  我难的不是玲珑双剑,他们的合击剑术虽然也还有点意思,但我真要杀他们最多用两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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