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识文断字,世道难活(1/3)


  其实在黑河县,卖身为奴也是一条出路。
  不少贱户出身的穷苦人家,上赶着想去大宅门做活。
  好歹能吃一口热饭,且有个遮风挡雨的去处。
  其次的话,万一讨得东家开心,说不准就混出头了。
  他日升成管事、头目之流。
  也很体面。
  比如,白启前身所认识的渔家子。
  其中便有个卖身做了马夫。
  日子反倒过得滋润起来。
  因为大户家的良马。
  吃得要比人好。
  不仅草料精细,里头还要加鸡蛋、大豆、以及玉米面,调弄搭配得当。
  这样养出来的良马才不会掉膘,体格壮硕,跑起来飞快。
  当马夫,就像做厨子。
  自然免不了偷吃。
  时不时克扣些。
  久而久之,自己也能吃到鸡蛋、喝上豆浆,以及玉米面做的窝头。
  远比打渔的时候,大半年都难沾个荤腥油水舒服得多。
  “宁作乞丐,不为人奴,阿爹有讲过这句话么?
  而且,阿兄,黑河县不养闲人,哪来的乞丐啊。”
  白明疑惑问道。
  “当然。老爹还说,食不言寝不语,好好吃你的饭。
  咱们迟早脱去贱户,怎么可能去给别人当奴才!”
  白启轻轻敲了一下阿弟的脑袋,岔开话题。
  卖身为奴,等于一辈子被主家拿捏。
  哪怕被当众抽鞭子,都要高喊“谢赏”二字,表示心中服气。
  否则,落在主家眼里。
  便是不本分,不规矩的下人。
  那时候,就不是抽鞭子那么简单了。
  五千钱也好,两千五百钱也罢。
  确实足以让白启度过秋冬两季。
  还能吃上几回肉,改善伙食。
  但捞偏门的也有底线。
  拿自家兄弟换钱。
  前世今生。
  他都做不出这种事。
  “赶紧吃完,等下教你写字。”
  匆匆扒完饭,白启借着铜灯的昏暗火光,开始用秃毛笔杆蘸水练字。
  一边写,一边让阿弟白明跟着自己诵读出来。
  他那个便宜老爹撒手去了,多余的没剩,唯独留下一箱子的破书。
  如若是什么修道经典、前朝史册、医药相经。
  那就值钱了。
  再不济,来点奇情话本、艳文秘史。
  县上的书局也有人收。
  一卷足以抵几百上千大钱。
  可惜,靠墙边的那口破箱子,里面几十本书。
  要么是没头没尾的残篇断章,要么是快被虫蛀啃光的奇谈杂文。
  由于品相不好,加上作者大多籍籍无名,几如废纸一堆。
  只能拿来当启蒙之物。
  “今天听哪个故事?”
  白明搓了搓手,一脸期待。
  他每天最盼望的,就是阿兄教他写字念书。
  “我瞅瞅,这篇叫‘尸变’,出自《幽微草堂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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