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人性与兽性 4(2/5)
小欢扑在黄昊身上,哭得更伤心了,但又不能哭得太大声让父母听到,压抑着声音,肩膀一耸一耸地抽搐着。
黄昊用衣服为她揩泪,联想着刚才看到的小悦,还有那个以流氓罪被逮捕的小雨,还有这待字闺中的小欢,感叹山区女孩不能自主婚姻的悲哀,也认识不了几个男人,心情便沉重起来。
小欢止住哭泣,抬头看着黄昊:“干哥哥,我真的很想被人搞,你搞我吧!”
黄昊搂着她,不知道怎么回答,更不能让她知道自己刚刚“定亲”了,他不想破灭她心里尚存的美好幻想,被人爱,这是人之常情,自己不也是有很长一段时间,有冲动又没有机会,备受这种煎熬吗?
他突然想起了书里面看到的一段话,这段话是恩格斯说的:“人来源于动物界这一事实,已经决定人永远不能摆脱兽性,所以,问题只在于摆脱得多些或少些。”
人也是一种动物,动物到了发情期,就去找喜欢的对象,旁若无人地亲热。而人有了羞耻心,有了文化,有了道德和法律约束,就不能像动物那样随心所欲。
因为成长背景和个人修养不同,每个人对待人性与兽性的态度,也会截然不同。
对于自己来说,初中就暗恋女同学,青春期就做了春梦,就有想跟异性亲热的冲动,包括后面跟姜林红,跟刘姣云,跟付小云,多少次都萌发了兽性,但是理智告诉自己要克制,不能由着兽性害了别人、毁了自己。这是人性战胜了兽性。
对待小欢,何尝不想跟她发生关系呢,她的外形、性格,几乎是“梦中情人”的模板,跟她共沐爱河,肯定会如鱼得水妙不可言。
但是人性在告诫自己,满足了兽性之后呢,如何面对现实?
黄炳艮就是纯粹为了满足兽性,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是他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扭曲的必然结果。在他的认知里,一切都是为了满足兽欲,而背离了道德、法律,背弃了基本的人性。
熊小雨小时候被侵犯,应该是恐惧异性的,会对异性的接近而产生心理阴影。但她早早缀学,没有受过良好教育,家人对她歧视,旁人对她冷漠,导致思想扭曲,进入到青春期后,荷尔蒙旺盛有了性冲动,就希望有人来爱,满足自己兽性方面的需求,证明自己有人爱,值得被人爱的,而不是那个从小到大被人唾弃、嫌弃的“脏货”。因为没有人追求她,所以她通过不断地与男人交往,来证明自己的价值。而这个价值,是扭曲的,不是正面的。她只看到人的兽性的一面,忽略了人性的一面,注定也是悲剧的。
小欢正值青春年华,渴望被人爱抚,被人亲近甚至发生亲密关系,也是正常的需求。父母的价值观对她的影响是很大的,小悦没到结婚年龄,就被父母当做生育工具,草草结婚,跟一个不喜欢的男人同床共枕,怀孕期间还要满足男人的兽性,她哪有幸福可言?甚至连女性基本的尊严都没有。
黄昊想,小欢喜欢自己,是发自内心的,因为自己也发自内心地喜欢她。互相喜欢的人之间,会产生磁场,会产生同频共振,如果有灵与肉的结合,那将是人性与兽性的完美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