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九章(4/5)


  廖海洋还发现,当时的办案人员现场勘验笔录还写道,“死者躺在床上,身上没有一滴血迹。上身穿件白色衬衫,下面穿着浅色西裤,床头柜上放着领带、手表、手机、香烟、火机,床边放着皮鞋,死者头发稍有点凌乱,但脸色毫无苦楚之色。整个人躺在床上完全是熟睡的样子,只有一点异常情况,就是整个屋里都弥漫着浓浓的酒味。综合以上特征,死者似乎是醉酒死亡。”
  但是,后来有人发现了一些新的证据,在死者床下,发现了一把铁锤,在厕所里发现了安眠药等与案件密切相关的物品,但都因为专案组撤销了,再也没有人过问这个案件,这些物品都散失了。现在要重新查办这个案件,难度就太大了。
  过了几天,江松士又单独找到廖海洋,要求他查一查王丽倩在购买新里区商贸大楼一层店面过程中,是否存在以权谋私行为。因为有人写匿名信,说王丽倩在购买这些店面过程中有舞弊行为,既然这样,就乘此机会,一并查查,查清以后,可以还王丽倩一个清白。当然如果有问题,那就得依法办事了。江松士要求廖海洋对此事暂时保密,如果有必要,他会亲自跟王丽倩沟通的。
  说起这几个店面房的购买的事,还得追溯到王绵那里。因为当初王绵跟刘力琪结婚后,在新里镇供销社上过一段时间班,当时的规定,由于王绵属于农村户口,无法转为正式职工,只能做临时工。临时工工资比正式工工资少得很多,于是王绵就跟供销社商量,租间店面,她自己单干,完全跟供销社脱离关系。当时的供销社是香饽饽单位,正人满为患呢,有人申请主动离开,那是巴不得的事,于是就同意了王绵的要求。王绵可能是当时最早下海的那批人中的一个。由于她头脑灵活,吃苦耐劳,很快就挣到大钱了,她当时就有能力借二万元给李珂,好让她归还公款了。
  王绵一直想扩大规模,把一层的店面都买下来,但受到了刘力琪的阻拦。这倒不是因为会有以权谋私之嫌,而是刘力琪怕王绵太劳累,再者,他的观念是日子过得去就行了,不要钱太多,钱多了麻烦。因此,王绵就打消这个念头了。
  后来,王丽倩高中毕业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就又去租那个店面做杂货店了,还是干她妈妈王绵干的事情。王丽倩经商头脑跟她妈一样聪明,很快就积攒了一笔资金,她最后是做到了她妈妈想做而没有做到的事情:把十几店面都买下来了。而且是全款支付,共计二百万元。这么大的一笔钱是从何而来的呢?按照王丽倩当时的收入是不可能有这么多钱的,这简直就是个迷!因此人们对此事议论纷纷,说这事其中肯定有猫腻!具体是那方面有猫腻,人们又说不出来。就是王丽倩本人也承认自己当时没有那么多钱,这二百万中,有一部分是借来的,向谁借的呢?她没有说明白。
  就因为这个事情,每当有政治活动的时候,都有人写信反映王丽倩利用父亲刘力琪书记的名义悄悄敛财牟利。组织上进行过多次专门调查,而每一次调查都是刘力琪向上级部门申请下进行的。组织上调查的结果是王丽倩的财产来源是清白的,合法的,最关键的是没有发现她利用父亲的公权来牟取私利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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