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人性与兽性 1(2/3)


  村里胆子最大的人也是黄炳艮。山里长大的人,晚上一般不会走夜路,不用说小时候听了那么多吓人的鬼故事,就到处有的坟墓,让人想一想都脊背发凉,还有野兽、蛇什么的。而他天不怕地不怕,不管天有多夜,路有多远,地段多么阴森可怖,就是睡坟地,他也不怕。
  黄炳艮之所以痴迷于打野猪,还有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他曾经被野猪婆咬过。他年轻时,有一次跟着大家围猎,他那时候没有鸟铳,带着一把柴刀就跟着去了。
  追了好几里地,他和堂叔黄坤庭两个人正在羊肠小道上寻找踪影,一头硕大的野猪突然从路边的茅草丛里窜出来,与他们狭路相逢,立在路中间冲他们怒目而视,长长的獠牙让人不寒而栗。
  两人瞬间明白了,这是一头曾经被铳伤过的野猪,看到人就像见了仇人,分外眼红。
  凭着经验,这时候最要紧的就是避免它的攻击,赶紧逃命。
  黄坤庭“嗖嗖嗖”就爬上了旁边的杨梅树,黄炳艮跟着爬树已经来不及了,野猪冲上来就在他屁股上咬了一口,坚硬的獠牙撕了一大块肉,痛得他差点撒手掉下去,幸亏黄坤庭一把抓住他的手,把他拉上树杈,才没被野猪伤得更重。
  后来,野猪被大家赶来打死了,才知道真是被打过一铳的,还是头野猪婆。当地的俗话说“伤过铳的野猪比老虎还凶”,看来一点都不假。
  这一口,让黄炳艮足足个把月,屁股上永远有一个清晰可见的坑,那块被野猪叨走的肉一去不返。
  从此,黄炳艮发誓要打尽附近的野猪,要报这血海深仇。
  其实,黄炳艮的这一套狩猎技术,还是跟黄龙朝学的,每次搞到野兽,都会提一些来感谢师傅。
  二顺初中毕业后,为了改善生活,也跟着黄炳艮学一些这方面的技巧。经常跟他下田捉泥鳅,到小溪里摸鱼、捉螃蟹,到山上装机关,有时候能砣着山老鼠,挖到茅根猪,套到野鸡,搞到蛇等动物。
  两个人想要结伴外出,二顺就到屋边的拐弯处,把手放进嘴里打一声尖厉的马哨,村里的狗就会吠叫,黄炳艮听到狗叫就在那边回应一声马哨,大概五分钟,两人就能汇合了。
  黄炳艮的脑壳灵泛得很,每次搞到大一点的野兽,就会坐车拿到县城卖给那些动物贩子。
  县城汽车站每天都有好几个人,等着乡下的班车进站,然后就围着下车的人,看是否能收购到他们带来的山货。
  黄炳艮的东西很快能脱手,拿到钱后,他就去国营旅社跟黄能顺会合一起去潇洒。这条路也是黄能顺带他走通的。
  那时候黄能顺和几个开货车的人在旅社包了房间,告诉他哪里有女人,相貌和身材都可以挑选。
  身子舒服了之后,他会去吃一顿好的,然后看一场电影或录像,他超喜欢看香港那种色情的录像。这些事做完了,要么就是到市里的火车站,找机会提包,趁人不注意偷走别人的行李,翻出现金或值钱的东西,供自己挥霍;要么就是跟黄能顺出车,帮着装货卸车啥的,赚点辛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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