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让与大禹(1/5)


  不管大禹自己的主观意愿是什么,在他治水成功后,他已经具备了以下四点客观条件:
  1.有人力。治水是一项巨大的工程,调集人力少则几万人,多则十几万人,几十万人,而且基本都是青壮年男性,在上古时代是一支非常庞大的力量了。
  2.有组织。治水流程很复杂,而且环环相扣,需要所有参与的人紧密配合,服从命令,有组织有纪律,实际上具备了朝着正规军方向转化的基础。
  3.有团队。大禹的治水时间长达十三年,这么长的时间,在严密的组织中大禹完全可以培养一支忠诚于自己的团队,为自己今后干事创业提供助力。
  4.有声望。洪水灾患时间很长,破坏很大,大禹能够成功治理水患,肯定在民众心目中建立了巨大的威望。
  有人力,有组织,有团队,有声望,这四项加起来,不管大禹自己的主观愿望如何,在客观上他都已经具备了另立中央或夺取政权的能力。而且上一期讲的大禹安排各地的进贡路线和贡品种类,这已经是天子的权力了。所以大禹的最后上位,已经不是舜能阻止了的。在禅让之前,舜极有可能已经被大禹事实上架空了。
  所谓禅让制只发生在尧舜禹之间,之前之后都是血亲继承,很可能是因为大洪水对领导人的治理能力提出了极高的要求和挑战,导致权力无法在亲子之间好好传承,只能推贤让能。洪水治理好了,伯益再想玩禅让的戏码,就行不通了
  1.尧曰:"谁可顺此事?"放齐曰:"嗣子丹朱开明。"尧曰:"吁!凶顽,不用。"[史记/五帝本纪第-]
  客观地说,帝尧在他的中年期就迫不及待地提出“嗣位”问题,以及放齐的堂而皇之要尧帝的儿子丹朱接班,是当权者放出的一只改变君王继任制度的政治气球。但是,由于原因种种,尧的目的没有达到。
  2.在基本确定舜为“禅让”对象后不久,尧把自己的两个女儿嫁给了舜,美其名曰,叫做“吾其试哉”!意思是说,我将两个女儿放在他身边,是为了测试他的品质啊!可是这样说,多少是有点儿欲盖弥彰的。尧是在玩“女婿传位”的把戏,实际上是“曲线传子”,这样做事实上就已开始突破了“禅让”即“禅贤”的那条底线。
  3.尧崩,三年之丧毕,舜让辟丹朱于南河之南。诸侯朝觐者不之丹朱而之舜,狱讼者不之丹朱而之舜,讴歌者不讴歌丹朱而讴歌舜。舜曰:‘天也。’夫而后之中国践天子位焉。”(《史记·五帝本纪》)。从帝舜的不得不“让辟丹朱”这一行动看,当时社会传子的呼声已相当高了,人们的“不之丹朱”、“不讴歌丹朱”不是不喜欢传子制度,而是不喜欢丹朱这个尧之不争气的浪荡子。
  你与其说舜被架空了,不如说成体系的管理系统是在禹这代才趋于完善。并且他们要的本不就是最高层的智慧和才干,而是组织结构的稳定运行。
  越是松散的组织结构,它的构成就越不在乎它的最高层是谁;反过来说,当一个组织结构趋于完善和稳定了,那么它的最高层必须限定在有限的范围内才能确保结构内其他构成的稳定运行。公天下向家天下转变的核心逻辑就是这样。
  禹在治水中事实上获得了人事任免权,行政权,立法权(制定上供规矩),财政权(调动粮食物资),在谈治国为君之道后获得了祭祀权(神权),在征三苗中获得了军权。禹已经获得了天子的所有权力。名望德行又是人中楷模。禅让只不过是后续体面地确认了禹的正统性。我推测舜在放任权力失控的同时应当也认定了禹做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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