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那山旮旯 1(2/3)


  黄耀庭认为,如果在山里结婚,意味着家里要增加人口,父母、他和媳妇再生一两个孩子,就得六口之家。家里的资源有限,就那么一点田地,种不出什么值钱的经济作物。况且黄耀庭有自知之明,认为自己肯定成不了庄稼好手,结婚就意味着这一辈子难有出头之日,连能否养活六口之家,他心里都是没底的。
  从懂事一点时起,黄耀庭就不想跟父辈那样过一生。虽然那时候还不完全认知这个世界,对人生的意义也不那么清晰,但他觉得人生就像一本书,如果每一页都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内容,这本书就没有值得阅读下去的意义。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父母结婚太晚,黄耀庭出生的时候,他们年纪很大了。因为这个缘故,黄耀庭出生后,从来没有见过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总感觉自己比别人缺少很多东西。他觉得,如果有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那将多了四个长辈的爱。记得五六岁的时候,他跟着父亲去舅舅家拜年,看到那个舅妈也太老了,就喊她外婆。
  从父辈口里得知,爷爷奶奶生了12个子女,六男六女,成年、成家有后代的是四男二女,即大伯、黄耀庭父亲、两个叔叔和两个姑姑。
  黄耀庭的童年是在村里度过的。说是“黄毛江”,其实是连条水沟都没有,在半山腰的一个地势较缓的地方开辟出来的小村庄,倒是叫“岗”还比较合适。
  基于上面的原因,黄耀庭生下来就辈份比较高,一些大他二三十岁的人都得管他叫叔,他们的子女得管黄耀庭叫爷爷。
  小时候,黄耀庭最羡慕的就是跟他年龄一样大的侄儿男女,中午或晚上,他们的妈妈干活回来,他们就像小狗一样扑进妈妈怀里吮奶。这也是山村的现象吧,孩子五六岁了都可以吮吸妈妈的奶水。
  而黄耀庭的母亲早已年老体弱,矮小瘦削。他印象中从来没有这份幸福,也没见过妈妈年轻的样子,几乎母亲一直是年老体弱的状态。别人的妈妈胸前鼓鼓的,他的妈妈似乎永远都是平平的。家里煮饭时多放一些水,煮沸后倒出来多余的米浆水,放一点点白糖搅拌一下,对黄耀庭来说就是母乳的替代品了。
  虽然,黄耀庭没有这些待遇,但那时候也不懂得嫉妒,每天有侄子们的陪伴,玩得非常疯狂和欢乐。
  那山,那村,和黄耀庭家的状况,就像每年的四季规律性交替一样,反反复复地一年又一年,平淡无奇,波澜不惊。
  直到解放前国民党打仗缺人,要求乡保长到男丁多的家庭抓壮丁,好几个人走出了大山。解放后也有人走出大山,又回到大山的,比如黄耀庭的两个叔叔当解放军参加三线建设,回来后再没外出谋生。还有其他通过读书走出大山的,但因为交通闭塞,对于这个山村来说,没什么大的影响。乡亲们仍然过着日出而作、刀耕火种的近似原始社会的生活。
  直到1972年冬天发生的事情,黄耀庭家的状况被彻底改变了,沦为了村里最穷的困难户。
  黄耀庭的父亲黄龙朝有许多别人没有的技能,每项技能在当地都能找着饭吃,甚至被人请的那种,比如木匠活、篾匠活、杀猪、搞野兽等,唯独好像做农活不是他的强项。这一点,在分田到户后得到了验证。
  他为人善良和孝顺,年轻时因为旧军队征兵,家里男丁多的人家就得抽丁。家里四兄弟,就必须得至少去一个。
  第一次抓丁大概是1936年,为了不让爷爷担心,黄龙朝就自告奋勇去了旧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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